厦门市设备购入相关补贴:
融资租赁公司购入设备并被本市民营、中小微企业租赁使用的,按照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0.5%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金不超过2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融资租赁公司购入本市地产设备开展业务的,按照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0.6%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的同一设备只能选择以上两种方式支持资金较高的一种请,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业资金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厦门市海沧保税区
注册资本相关补贴:
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入驻奖励;
超过5000万元部分,没增加1000万元增加10万元奖励。
入驻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按第一年40%、第二年与第三年分别30%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融资相关相关补贴:
自2016年8月29日起五年内,为海沧区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当年人资租赁总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为海沧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0.5%的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
设备购入相关补贴:
自2016年8月29日起五年内,利用商业贷款购买大型设备(单台套价格200万元及以上)用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每套设备按照年贷款利息的2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单套设备最高补贴50万元。
其他补贴:
自2016年8月29日起五年内,凡在海沧新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按企业年度对区级收入的贡献数给予五年奖励,其中前两年给予100%的奖励,后三年给予50%的奖励。
泉州市
融资相关补贴:
购入本市企业生成的设备并用于业务,每年贴息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不含税)的2%,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若发生坏账损失,按实际损失的20%给予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同时融资租赁企业自身要加强债务追偿,所追偿资金按补偿比例同额退换财政。
莆田市
设备购入相关补贴:
企业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按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合同到期后固定资产产权归属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可视同采购设备享受技改补助政策,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税收相关补贴:
印花税按合同0.005%的税率计税贴花;
对融资租赁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可按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购置并用于业务的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设备,可按该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对于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其他补贴:
给予企业当年融资租赁合同额0.3%的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晋江市
注册资本相关补贴:
一次性资金奖励注册资本金的1%,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资金在注册资金到位后拨付;
注册资本金5亿以上的设立奖励政策采取“一企一议”办法研究确定。
房租相关补贴:
按实缴租金的30%给予连续3年奖励,累计资金不超过30万元;
自购用房的,一次性奖励购房总价款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人才引进相关补贴:
对公司高管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取得精算师、注册会计师、高级风险控制总监资格的人员,参照《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晋委发[2011]7号)相关规定,给予个人所得奖励、住房补贴,人才津贴。
设备购入相关补贴:
购入的船舶、高端准备制造设备、新能源生产设备、医疗设备、高端包装印刷设备并被本市企业使用,按合同金额0.5%给予奖励,单笔业务奖励金不超过20万元,总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购入本市企业生产的设备并用于业务,按合同金额0.6%给予奖励,单笔业务奖励金不超过30万元,总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税收相关补贴:
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二年87.5%比例,后三年50%比例给予资金奖励;
企业所得税留成部分,前二年按35%比例,后三年按25%比例给予奖励;
印花税按合同金额0.005%的税率计税贴花;
公司因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浙江宁波保税区
宁波融资租赁优惠政策:
一、实施融资租赁业税收扶持政策
(一)对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企业使用的货物,符合退税条件的,给予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二)对融资租赁公司从国外购入飞机、游艇、邮轮、医疗设备等大型设备,实行保税。在政策允许条件下,鼓励租赁给境内企业时按照租赁方式分期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或租赁期由海关监管,结束后所有权转移时,一次性缴纳全额关税。
(三)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借款合同所载租金总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计印花税;对分别签订购销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照规定分别计印花税。
(四)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承租人出售资产的